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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9级新生报到指南及最全开学安排,你需要的一切都在这里!
亲爱的小萌新:
祝贺你成为西安音乐学院2019级的一名本科新生。最全新生手册就在这里啦!仔细阅读,认真准备。小编在长安中路108号等你~
报到时间
2019年9月9日—10日。
其中: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的专业新生9日报到,音乐表演各专业的新生10日报到。
报到时本人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以及2寸彩色免冠照片10张,按规定时间报到。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3天,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关于学费
新生入学时应一次性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及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学费缴纳方式:
1、异地汇款(请保留汇款票据,汇款时请注明2019级学生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西安音乐学院 收款单位账号:611301051010149441056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行号301791000119)
2、到校报到现场缴费:
报到现场刷POS缴费(支持交行或他行银联卡和信用卡,不收手续费),或现金缴费(安全起见,建议尽量采取银行卡刷卡缴费)。
3、到校银行自助机缴费
缴费流程:插卡后选择“银校通-代交学费”→选择缴费学校“西安音乐学院”→输入“学号”→核对“姓名、金额”无误后确定缴费。
4、支付宝缴费
缴费流程:使用“支付宝”APP中的扫一扫上图二维码→点击确认授权→核对信息并点击立即领卡→点击确认授权→点击缴费大厅→在教育缴费内选择相应的缴费项目。
注意事项:①本二维码仅支持“支付宝”APP。
②本次缴费从2019年8月20日正式开始,在此之前请勿缴费。
③本二维码具有申领电子校园卡和缴纳学费两种功能。
户籍迁转
1、新生户籍迁移采取自愿原则: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者,应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必须有身高和血型信息,出生地和籍贯信息需具体到省、市、区/县三级。(例: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或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
2、户籍迁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小寨路派出所)。
3、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户籍新政,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且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4、西安市新生户籍按规定一律不迁入学校。
保卫处户籍室电话:029-88667110
新生档案
新生请预先咨询当地招生办,按考生所在省籍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新生纸介质档案必须由本人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或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档案(密封并盖章)后要妥善保管,不得拆封,如有拆封一律退回。入学报到时各系(班)统一收取。
学籍档案
新生报到入学后,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学籍信息,确保个人学籍信息准确。
党、团组织关系
1、新生为共青团员者组织关系自带。
2、新生为中共党员者组织关系由当地党组织将党员关系转入我校组织部。
介绍信格式:
外省籍学校: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
去向:西安音乐学院。
本省籍学校:中共西安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
去向:西安音乐学院。
大学生应征入伍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并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查询。
公寓管理
学校住宿实行申请承诺制公寓化管理。经申请审核符合住校条件的学生在办理入学报到时须签订《公寓住宿承诺书》,并按照公寓指定的房间、床位号入住。
设独立卫生间的宿舍收费标准为:6人间1200元/人/学年,8人间900元/人/学年。
无独立卫生间的宿舍收费标准为1000元/人/学年(3人间—6人间)。
入学报到交费时,住宿学生统一按1200元/人/学年的标准缴纳住宿费,待住宿确定后,再行退费。
除西安市区符合走读条件(家住韦曲以北、龙首村以南、纬什街以西、汉城路以东)的新生不安排住宿以外,其余新生应在学生公寓住宿(入学时需交1寸照片2张)。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和《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根据陕质监联【2018】7号文件的要求,防止“黑心棉”进入学校公寓危害学生及公共安全,我校对2019级新生在公寓床上用品实行“必配”和“选配”的规定,以确保公寓防疫和规范管理。
新生体检
新生体检由学校卫生所统一组织实施。收费标准按陕西省高等院校卫生管理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入学体检、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新生军训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军区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高等院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的通知》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报到后赴军训基地开展为期14天的军事训练。
一、军训服领取:新生报到时一并领取军训服装;
二、军训时间:2019年9月12至25日,共计14天。
三、训练内容:队列(包括整齐报数、跨立、蹲下起立、敬礼、停止间转法、行进与停止)、军体拳第一套、擒敌拳、交通指挥手势、手语操、内务管理、国防教育、消防逃生演练、自救互求技能、歌咏比赛、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报表演等。
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缴费标准
2019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部分缴纳25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个人部分缴纳6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一)缴费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
(二)待遇享受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新入学大学生在每年12月10日之前办理完成新生参保缴费工作的,从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享受待遇。
新生资助及奖学金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根据《西安音乐学院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对提出申报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认定,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全面领导本系的认定和审核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视学生实际情况调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定期随机抽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后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统称“普困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称“特困生”)。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 年确定。学制超过4 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特困生每年3500元,普困生每年25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 月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 个月发放。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 月底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资助金到账后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六、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 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校于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9月底前完成评审。资助金到账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学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予以缓交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结合实际情况,对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的政策。
新生持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学院 “绿色通道”接待点提交缓交学费申请,经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并核实其经济困难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后,说明 “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引导学生办理报到、住宿等相关入学手续。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我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遇到的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而给予的一项无偿资助。学生本人可向所在系提出紧急援助书面申请,所在班级填写推荐意见,辅导员考察,经所在系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审核,经学工部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由学工部、财务处协调,及时、足额给予学生补助。
开学日程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如乘高铁到 西安(北客站),可自行乘地铁2号线到省体育场站下车(西南B口出站)向南300米到达学院东门。
联系电话
学生处:029-88667027
保卫处:029-88667110 (户籍)
财务处:029-88667071 88667073
招生就业处:029-88667076 88667078
学生公寓:029-88667099(女生) 88667231(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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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