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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 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百所高校之一。
1937 年抗战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抗战胜利后,1946 年组成联大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在昆明独立办学,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 院,1950 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 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历经 80 年的更迭发展, 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20 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传媒学院
咨询电话 :0871-65912965网址 :http://soc.ynnu.edu.cn
传媒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教学研究型实体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人才。形成了以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 授权点为龙头,以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授权点为支撑,以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 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六个本科专业为基础,涵盖文、艺两大学科 门类,基础宽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与专业格局。
2018 年 3 月,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与云南师范大学共建的“国际新闻传播学院” 落地传媒学院,共建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多领域多层次合作,整合优势资 源,推动新闻教育与新闻实践相互贯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提升国际新闻传播人 才的培养质量。
学院在校学生 1800余人,在职教职工62人,外聘研究生导师16人,在职教职工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90%以上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7人, 在读博士9人, 教授9人、副教授12人。
学院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教育部舆情研究机制单位、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媒介融合研究基地、云南省舆情研究基地、云南省媒介融合与讯息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华社经济社舆情与大数据研究基地,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建有南亚东南亚国际传播人才培训中心、与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大数据创新实验中心、与微想 720 云建有 VR 数字媒体联合实验室 , 学院建有音频实验室、视频实验室、多功能演播厅及影视技术、动漫制作、二维动画、 三维动画、线性 / 非线性编辑室、虚拟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 , 设备总值达 1600 余万元。学院还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宜良电视台、昆明电视台、玉溪电视台等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专门培养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 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 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 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 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学制四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动画(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与艺术素养,掌握动画、漫画设计创作、制作及相关 工具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在国内外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动 画、漫画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或管理的创新型应用人才。
本专业培养模式为“通识教育+ 专业教育”,第一学年主要学习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夯实学生的基础,初步认知动画、漫画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二学年主要学习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并完成专业实践课程,掌握专业理论基础、专 业创意思维、专业技能表达等相关核心知识;第三学年根据自身能力结构和发展方向, 任意选修相关专业课程,强化项目设计过程中项目策划、项目制作、项目管理与运营 等行业规范 ;第四学年主要通过实践教学完成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职业意识。
主干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制四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 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及电影电视作品策划、创作、编辑、制作、 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需要了解广播电视学、新闻传播学、电影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 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制作训练,培养具有独立创作能力的广播电视编导及 影视制作人才。
主干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电影学学制四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 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 768 号邮编 :650500
招生宣传网址 :http://zsc.ynnu.edu.cn E - m a i l :zhaoban@ynnu.edu.cn
联系电话 :
0871 - 65912887、65910379(兼传真,呈贡主校区)
0871 - 65516256(兼传真,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来源:http://zsc.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