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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昌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文理工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入选高校,是国家中西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江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唯一的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学校办学始于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开创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先河。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年月,习近平同志视察学校时深情寄语“南昌大学前景无限”。年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学校视察,就高校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发表重要讲话,并勉励学校走创新发展之路,希望当代大学生珍惜韶华,用青春铺路,让理想延伸。
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下设音乐系、舞蹈系、戏剧与影视系、美术系、工业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艺术设计系等个系。学院现有个本科专业,其中“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西省品牌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人,专任教师人,其中教授人,副教授人,硕士生导师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博士学位人。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余人,全日制本科生余人。
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学院成立了青年室内乐团、爱乐乐团、民乐团、合唱团、青年舞蹈团、管乐团、实验话剧团、赣剧艺术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书画研究院等多个实践教学平台,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写生、演出、考察和实习,与校外个单位建立了实践教学合作关系。
学院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与台湾国立高雄师范学院、德国特罗辛根国立音乐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和联合培养机制,长期聘请乌克兰、台湾、美国等专家担任专业课程的讲授。
学院秉承“建设教育与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展示与展演三个平台,各自打造、相互融合”的教学理念,培养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应用性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人才,努力建成综合性高水平有特色的艺术学院。
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下设新闻学系、广播电视学系、广告学系、影视传播系等个系,有个本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人。专任教师人,其中教授人、副教授人,具有博士学位者人,博士生导师人,硕士生导师人。学院在校硕士生人,全日制本科生人,其中港澳台学生人。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报名
1、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
2、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考点,考生须按当地招生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南昌大学不允许考生跨省报名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特别注意。
4、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考生可于2018年4月10日后通过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查询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及分省专业排名。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同时我校将按规定向各省级招办上报合格成绩数据库。
3、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
1、南昌大学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公布网址:http://zjc.ncu.edu.cn)。
2、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学(音乐科技与艺术管理)、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5、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可按我校在各省设立的艺术类校考考点的要求参加报名考试,港澳台艺术类招生计划单列。港澳台考生录取原则: ①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联合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照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香港免试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及地址
咨询电话:0791-88305092 88304443(传真)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邮编:330047
部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网址:http://zjc.ncu.edu.cn
原文链接:http://zjc.ncu.edu.cn/zs/html/article/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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