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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8年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外省市)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
二、就读地址 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政编码:200444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报名对象和条件
1.凡符合各省市《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资格的学生 均可报名。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六、招生计划 最终分省、分专业计划以 2018 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 1:校考专业不能兼报;
七、校考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校考报名办法 考生未按规定程序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 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 网上报名与付费方法(手机 APP 方式)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付费,逾期不予补报。 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金付费。报名费一旦缴纳成功,概不退还,且考生不得修改 报考专业。
手机 APP 报名:IOS 系统:App Store 里搜索“艺术升”下载; 安卓系统:手机登录 http://www.artstudent.cn/下载; 考生通过手机 APP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选择专业并完成网上付费。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bkzsw.shu.edu.cn/)发布的“2018 年上海大学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书”。
2. 网上确认(手机 APP 确认,不设现场确认环节)、打印准考证
付费成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 APP 进行网上确认,自行打印 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设现场确认环节。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 详见 APP 软件内的提示。考生需另外缴纳 30 元的第三方肖像信息技术服务费。
3. 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时间:
备注:网上报名系统每天开通时间为 6:00-24:00。
九、专业校考成绩计算方法
(一) 音乐学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初试成绩=初试科目一成绩×30%+初试科目二成绩×70% 复试成绩=复试科目一成绩×30%+复试科目二成绩×70% 其中:视唱练耳成绩中视唱部分占 50%,听音部分占 50%。
(二) 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初试成绩=演唱或演奏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科目一成绩×20%+复试科目二成绩×20%+复试科目三成绩 ×60% 其中:视唱练耳成绩中视唱部分占 50%,听音部分占 50% 备注:各校考专业根据专业校考成绩确定校考合格名单。
十、录取原则:
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1.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音乐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2.校考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满分 150 分)。
5.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 我校在录取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
十一、专业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 核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收费标准:
1. 学费: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第 120 号、沪教委财[2000]27 号】;
2. 住宿费:最高每生每学年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1.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 修学期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上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监督约束机制
1. 上海大学 2018 年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 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 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 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阅卷(评分)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 将终身取消命题、阅卷(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 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其他须知
1. 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我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 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 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 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 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2. 艺术类需校考的专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 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 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
4. 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 日除外。2 月 5 日-2 月 27 日我校放寒假,电话接听时间以我办公布的值班表为 准。)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前往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的主要公交线路有:767 路、185 路、110 路、58 路、地铁七号线(上海大学站)
[学院与艺术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
一、学院简介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集结了一批国内一流的音乐教育工作者。音乐学院现有专 业教师三十余位,拥有高级职称的教授与副教授十四位,中青年教师队伍以硕士 和博士为主体。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国内外十余位著名艺术家担任学院的专、兼 职教授。我国著名指挥家曹鹏先生担任上海大学音乐学院的名誉院长。目前,音 乐学院设有 1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音乐与舞蹈学),2 个本科专业(音乐学、音乐表 演)。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以培养满足社会需求、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音乐人才为办 学目标。借助于上海这座城市的魅力,上海大学音乐学院目前已经与美国肯塔基 大学(University of Kentucky)、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和英国巴斯斯巴 大学(Bath Spa University)正式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对学生在各自学校所修 学分予以承认,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双方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另外,作为大学生实践演出与对外交流的平台,上海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已经 成为上海大学一张亮丽的名片。由音乐学院教师团队指导的七支上海大学艺术团 多次赴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土耳其、巴林、泰国、约旦等国家交流演出, 并在国内的各类艺术展演和比赛中获国家级金奖十余项,省市级一、二、三等奖 七十余项。2010 年,中国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授予上海大学“全国学校艺术 教育先进单位”。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院四年的本科教育,培养适合专业音乐团体、文化馆、中小学、社会 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研究、编辑、音乐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音乐人才。
三、专业介绍、主要课程
音乐学
音乐学专业主要通过对作曲、和声、复调、曲式、配器、音乐软件编程、计 算机音乐基础等一系列专业课程的教学,培养出全面的、具有一定音乐理论研究 和音乐教学实践与音乐创编能力的学生。借助于上海大学综合型大学的跨学科优 势,上海大学音乐学院同时还邀请了各个学科的专业教师,其中包括经济、管理、 9 自然科学等领域的专家教授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通识课的教学,加强其文化 教育,培养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钢琴演奏、作曲、和声、复调、配器、曲式、 音乐软件编程、计算机音乐基础、中西方音乐史、音乐教育理论等。与此同时, 上海大学开设了五个板块的通识课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素质基 础。
就业流向:中小学、电视台、广播电台、音乐制作、社会音乐团体、科研、 出版、电脑公司、游戏公司等单位。
学 制:4 年。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专业主要包含两个门类,即器乐演奏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包含有 钢琴、弦乐、民乐、打击、管乐等乐器;声乐演唱包含有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 借助上大的地域优势,上海大学音乐学院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交响乐团等兄弟 单位建立了很好的互助教学模式。音乐表演专业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强调表演 专业的学生对于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专业课程均采用一对一的小课教学模式。 表演专业不仅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演奏(演唱)能力,还要求学生能够掌握扎实 的音乐理论和音乐教育知识,从而满足社会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主要课程:主要专业课程有:乐理、视唱练耳、钢琴演奏与即兴弹奏、器乐 演奏、声乐、指挥、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配器、教育学理论、中西方音乐史 等。音乐学院表演专业的课程设置既与国内外其他音乐院校接轨,又具有自己的 特色。与此同时,上海大学针对全校学生开设的五个板块的通识课程,为表演专 业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就业流向:专业艺术团体、中小学、文化馆、文化宫、少年宫等。
学 制:4 年。
四、学院招生
咨询电话: 021-66135562 6613556
学院地址:上海市上大路 99 号
学院网址:http://www.music.shu.edu.cn/Default.aspx
原文链接:http://bkzsw.shu.edu.cn/info/1030/5651.htm